中国轻工业网信息维护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2014-03-21 来源: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各行业信息维护人员:
中国轻工业网已于2014年2月底进行了全面升级,为更好的发挥网站信息交互平台的作用,增强网站盈利能力,根据中心2014年《调整岗位津贴制度》(轻息人[2014] 5号)文件精神,现就中国轻工业网信息维护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调整,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核细则(轻息人[2013] 10号)同时废止。
(一)关于考核内容和积分标准
1、行业频道维护
(1)基本要求
1)每2个工作日发布信息不低于4条,其中需推荐一条到首页“行业资讯”栏目(发布类型选中“推荐首页/幻灯”即可),每月发布信息不低于40条。每天13:00—16:30时间段不作为行业频道维护时间。
2)保证行业频道及时维护,幻灯图片每周更新,行业频道各子栏目每月必须更新一遍。
3)每月发布行业运行情况分析文章、数据(参考发布模版)或原创不低于1条。
4)每月发布免费行业频道广告或邀请注册电子商务会员不低于1条(家)。
(2)积分说明
1)每条转载信息获积分1分,每月每频道转载积分不超过80分;每条改编信息获积分5分;每条原创信息获积分10分,每月发布行业数据获积分5分/条。改编或原创信息可向首页栏目投稿(选择首页栏目投稿),选用后另增加积分5分/条。原创、改编、投稿信息需填写“中国轻工业网信息发布申报单”(见附件1)。
2)行业频道发展为行业网站(自定义栏目不低于3个),自网站正式上线后维护人员增加50分/月。
3)发布广告或邀请电子商务会员注册,每条(个)积分20分。
2、首页栏目信息维护
(1)基本要求
首页栏目维护原则上由对外合作处负责,首页各栏目动态信息不得超过20天。信息内容可从各频道对应栏目采集也可自主发布。
(2)考核办法
首页栏目维护列入对外合作处本职工作,由所在处室负责考核,不予积分。
(3)其他维护工作
1)电子商务、微博、微信等功能性栏目维护工作应及时更新,并及时引进先进功能和技术,维护工作由对外合作处负责,不予积分。
2)中轻联、总社、中心公共信息的发布由对外合作处协调处理、中心各处室工作信息由各处室负责,由对外合作处提供技术支持,发布工作信息按照5分/条进行积分,文件、通知等不纳入信息维护考核,不予积分。
3)专题信息由所在处室负责维护考核,对外合作处提供技术支持,不予积分。
3、商务信息维护
中国轻工业网商务信息资源包括中国轻工业网页面广告、各频道页面广告、电子商务服务、商务专题等多种类型,属中心公共资源,其中首页商务信息由对外合作处负责发布,拥有开发优先权,各行业商务信息由行业频道维护人员负责发布,对本行业商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具有优先权,具体收费办法参见“中国轻工业网综合网络推广服务报价单”(附件2)。
商务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发布规定:
(1)发布商务信息应提交“中国轻工业网信息发布申报单”
(2)各频道商务信息发布遵循本行业优先原则,跨行业发布信息由对外合作处统一协调处理。
(3)图片广告的制作、电子商务用户信息的发布由用户承担。
(4)免费广告有效期不超过90天。
(5)收费商务信息在广告位、发布时间等方面相对免费商务信息有优先权。
(二)关于栏目、专题、频道的申请、考核与退出
1、中轻网首页常规栏目的设定根据当前主要工作和行业热点由对外合作处进行调整。
2、各处室可根据需要申请栏目进行业务支持,栏目位置由对外合作处与申请处室协商布局;栏目开设后由各处室自行维护考核,对外合作处负有监管之责;栏目的申请和退出需报请分管主任确认。
3、各处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发网页专题,网页专题位置由对外合作处与申请处室协商布局;专题开设后由各处室自行维护考核,对外合作处负有监管之责;专题开设与关闭需报请分管主任确认。
4、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均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申请、变更或退出行业频道维护,申请、变更和退出维护工作均需提前1个季度报请分管主任确认并通知对外合作处,申请、变更优先级遵循先到先得原则,维护人员退出后的行业频道将自动进入待申请状态。
5、如所申请行业没有数据或经研究不参与数据维护,维护人员将使用第二套频道模板进行维护。
6、如行业频道无人申请,该行业频道将由对外合作处另行安排,安排方案报分管主任批准。
(三)考核定级和收入分配
1、中心对全体信息维护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季度总分排名前7名的信息维护人员为A级,其他为B级,未能完成基本要求任意一项的为C级。A级人员津贴上调2级,B级人员津贴上调1级,C级人员津贴不上调。
2、第二行业频道信息维护同样参加量化考核,中心对承担第二行业频道维护工作的人员给予100元补贴,考核A级人员补贴上浮50%,B级人员补贴上调25%,C级人员津贴不上调。
3、商务信息以当年网站宣传推广价格单为准,首页、行业频道广告、电子商务会员对外合作价格不得低于网站标准价格的50%,其中实际收入的20%奖励创收人员,60%归创收人员所在处室,剩余20%上缴中心。
4、中轻网信息维护属于对外合作处工作第一职能,该处同志以其所属行业频道信息数量参与评分定级。
5、中心将对在网站年度维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处室另行表彰。
(四)关于原创、改编、转载信息的发布
1、关于原创、改编信息。在中轻网上发表原创、改编作品,须注明本人姓名(可以使用笔名),同时在信息类型上有做相应标注,在文章来源处标明“中国轻工业网”。原创、改编作品应为论述或新闻性文章,标题内容应为文章核心观点,具可读性,尽量避免“xx报告/xx简报”等标题的出现,全文不少于300字,改编内容一般不低于全文的30%。
2、关于转载信息。中轻网转载社会网站信息以行业重大事件为主,转载网站应尽量选择社会知名度高、诚信好的网站信息,维护人员有责任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必要的甄别,避免虚假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行业频道信息要突出专业特点,选择本行业或与本行业相关联的上下游行业的信息。
3、不得将一条完整的信息分拆成若干条信息发布,并以分拆后的信息条数计算完成数量。除连续跟踪报道形成的连载文章外,在各栏目和行业频道中,不得在同一标题下出现“上中下”或以序号作为条目标注的题目。
4、涉及行业数据的发布,仅限发布单一产品的全国产量数据和进出口额数据的同比、环比及绝对值(建议参考发布模版)。根据相关保密规定,信息采编过程中,如涉及其他内部数据的使用,应使用相对数据(如同比、环比、占比等),除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网站公开发布的数据,尽量不使用绝对数据。
5、信息维护工作应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动态信息发布不得晚于信息发生时间5个工作日,工作信息不得晚于信息发生时间2个工作日。
6、信息维护人员应确保信息维护质量,确保排版工整、内容准确、图片清晰。信息维护人员对转载、改编和原创信息文责自负,如遇用户投诉,审核后将删除信息并扣减相应积分。
(五)其他说明条款
1、中心工作人员均可以申请发布微博、微信、以及短信群发信息,由对外合作处统一对外发布,短信服务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条数进行费用结算。
2、各行业频道微博可向对外合作处申请使用,各行业频道人员自行开设的用于工作的微博、微信需在对外合作处报备,申请并正常使用微博的行业研究员综合衡量条数和粉丝数,增加10—30分/季度。
3、频道维护人员应注意频道显示效果,注意对图片效果、标题长短的控制,具体技术问题可向对外合作处咨询。
4、中轻网采用技术手段对信息维护情况进行每日监测、每周发布、每月汇总、每季考核,考核结束后积分清零。
5、各频道、栏目不得突击补充发布信息。国家法定假日、年休假、病假、因公出差期间,员工可视信息重要性和实际情况参与信息维护。月度维护天数不足按照5分/天扣减,直至积分为零。
6、原创、改编、商务信息考核应填报“中国轻工业网信息发布申报单”填报并附经盖章确认的“中国轻工业网综合推广服务协议”(见附件3)或其他证明合作行为的文件复印件为准,填报后统一发送至luwei@clii.com.cn并提交给对外合作处考核人员。申报形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心考核组,考核工作自细则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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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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