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的有关规定

2009-05-06 来源:
    为了贯彻“细字当先、市场当头、品牌当家”的要求,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规定内容的考核工作,现对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的有关问题做出以下规定:

    一、关于在社会公开报刊上发表研究类文章的规定
    ⒈职工在社会公开报刊上发表与本人技术岗位确定的研究方向有关的文章所有权归中心,中心有权使用。文章发表时,必须注明“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字样和本人姓名,在文章正式发表的两周内(从报刊发行日起计算)由本人向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报刊样本,5日内提供发表的原文。要严守职业道德,文责自负。
    ⒉计入技术岗位考核的公开发表的文章,除要求符合本规定第1款外,还要符合论述性文章的一般要求,一般不少于3000字。采访类文章、报道性文章不计入考核。与他人共同完成的研究类文章,凡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计入考核。
    ⒊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规定的年度(中期)行业研究报告、动态报告凡是作为研究专题被选用的,未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同意,原文不得在社会公开报刊上发表。
    ⒋文章在社会公开报刊上发表5日内,被中轻网转载,可按本人完成的中轻网原创作品统计。

    二、在中轻网上发表原创作品的有关规定
    在中轻网上发表原创作品,必须注明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和本人姓名,在文章来源处标明“中国轻工业网”。本人对原创作品的原创性负责,要严守职业道德,文责自负。在中轻网上发表原创性作品应为论述或新闻性文章,一般不少于500字,鼓励围绕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发表有建设性的文章。中轻网改版完成后,将开辟中心原创作品专栏,发表大家的作品,并将其办成中轻网的特色栏目。原创作品发表后,在当月统计行业频道信息维护数量时,由本人向信息管理处说明。

    三、关于技术岗位考核内容完成情况的统计
    专家咨询委员会将定期统计并在办公网上公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规定的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并对完成的质量情况进行考评。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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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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