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方案(讨论稿)
2009-02-24 来源:
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方案(讨论稿)》的说明
为了推进内部用人制度改革,落实“明细岗职、规划产品、整合资源、再造流程”的工作要求,中心研究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方案(讨论稿)》。方案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方案》量化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技术要求,对实行评聘分开的办法作出了规定。
二、《方案》明确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分类分档办法,制定了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条件。
三、《方案》考虑到中心工作定位和主营业务发展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配置的需求,以及目前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分布情况,做出了职工应聘研究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限制,允许跨系列聘任的规定。
四、《方案》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职工的技术职务聘任不作要求。
五、《方案》规定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待遇仅与岗位津贴挂钩。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2009年2月18日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方案(讨论稿)
为了顺应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信息中心按照岗位设置科学合理、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职务能上能下、薪酬与绩效挂钩的要求推进内部用人制度改革,试推行岗位评聘分开,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规范和完善信息中心职务聘任管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所有从事专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务设置
技术职务设置分为研究类、计算机类、财务类三大类,每类分别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四档。
二、聘任原则
1.以技术职务要求为标准,个人自愿、协商聘任。
2.聘任分为同级聘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三种形式;低职高聘者享受破一格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需达到破两格的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中、高级计算机类、财会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有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研究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限制。
4.担任业务部门的处长或副处长,首先要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至少要受聘与本人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2011年3月1日前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此次聘任对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要求。
6.聘期两年,合同管理,聘期内受聘人员要求辞去职务或申请辞职者,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7.退休返聘人员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作要求。
三、职务考核
1.分期中、期末两次考核,考核内容以职务要求为准(见附表)。
2.由考核组对技术职务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限期改进。
3.考核组人员组成另文规定。
四、待遇规定
1.本次技术职务聘任仅与岗位津贴挂钩,自聘用之日起,岗位津贴按照本人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所对应的岗位津贴级别发放,工资中其它项仍按原办法执行。
2.期中考核
期中考核不合格,限期改进未达到要求的降档发放岗位津贴。
3.期末考核
1)合格者,按规定考核内容的收益个人与处室2:8分成,超额完成部分,个人与处室3:7分成。
2)若期中考核不合格、期末考核合格者,一次补齐减发津贴,并享受收益分配。
3)期中考核合格而期末考核不合格者,聘期内降一档发放津贴,多发部分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不享受收益分成。
为了推进内部用人制度改革,落实“明细岗职、规划产品、整合资源、再造流程”的工作要求,中心研究制定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方案(讨论稿)》。方案突出了以下内容:
一、《方案》量化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技术要求,对实行评聘分开的办法作出了规定。
二、《方案》明确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分类分档办法,制定了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条件。
三、《方案》考虑到中心工作定位和主营业务发展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配置的需求,以及目前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分布情况,做出了职工应聘研究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限制,允许跨系列聘任的规定。
四、《方案》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职工的技术职务聘任不作要求。
五、《方案》规定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待遇仅与岗位津贴挂钩。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2009年2月18日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方案(讨论稿)
为了顺应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信息中心按照岗位设置科学合理、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职务能上能下、薪酬与绩效挂钩的要求推进内部用人制度改革,试推行岗位评聘分开,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规范和完善信息中心职务聘任管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所有从事专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岗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务设置
技术职务设置分为研究类、计算机类、财务类三大类,每类分别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四档。
二、聘任原则
1.以技术职务要求为标准,个人自愿、协商聘任。
2.聘任分为同级聘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三种形式;低职高聘者享受破一格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需达到破两格的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中、高级计算机类、财会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要有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研究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限制。
4.担任业务部门的处长或副处长,首先要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至少要受聘与本人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2011年3月1日前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此次聘任对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要求。
6.聘期两年,合同管理,聘期内受聘人员要求辞去职务或申请辞职者,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7.退休返聘人员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作要求。
三、职务考核
1.分期中、期末两次考核,考核内容以职务要求为准(见附表)。
2.由考核组对技术职务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达到考核标准的,限期改进。
3.考核组人员组成另文规定。
四、待遇规定
1.本次技术职务聘任仅与岗位津贴挂钩,自聘用之日起,岗位津贴按照本人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所对应的岗位津贴级别发放,工资中其它项仍按原办法执行。
2.期中考核
期中考核不合格,限期改进未达到要求的降档发放岗位津贴。
3.期末考核
1)合格者,按规定考核内容的收益个人与处室2:8分成,超额完成部分,个人与处室3:7分成。
2)若期中考核不合格、期末考核合格者,一次补齐减发津贴,并享受收益分配。
3)期中考核合格而期末考核不合格者,聘期内降一档发放津贴,多发部分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不享受收益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