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岗人员设置行业信息补贴和特殊岗补的通知
2008-06-18 来源:
轻息人[2008] 5号
(讨论稿)
根据中心目前的岗位工作特点,以鼓励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为原则,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设置行业信息补贴和特殊岗补,发放标准见附件。其中,行业信息补贴的发放与上一个月个人考核评定挂钩,即通过月度考核系数B调节发放。 计算公式如下:
应发行业信息补贴=行业信息补贴标准×月度考核系数B
月度考核系数B(原则上为1.0):根据月度个人考核评定结果进行调整(另见考核办法)。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2008年5月12日
附件:
行业信息补贴和特殊岗位补贴的发放标准
一、行业信息补贴
1.行业研究工作补贴
高级:A:1000元 中级:A:600元 初级:A:300元
B:800元 B:500元 B:200元
C:700元 C:400元 C:100元
其中,初级补贴按职称分配:
初级A:300元(高级职称)
初级B:200元(中级职称)
初级C:100元(初级职称)
[注]:①原则上大部分行业研究人员进入初级档。
②享受高、中级档的行业研究人员,需经行业咨询委员会推荐,由中
心党政联席会批准。
③行业研究工作补贴由行业咨询委员会负责核定。
2.行业频道工作补贴
重点行业:300元
一般行业:200元
其它:100元
[注]:①重点行业是指在参与经济运行项目的15个行业中选出的7-10个参
与产业安全研究的行业。
②一般行业是指上述15个行业中未被选中的5-8个行业。
③其它是指未参与经济运行及产业安全研究的行业。
④行业频道工作补贴由行业咨询委员会负责核定。
3.信息上传工作补贴
一级栏目:300元
二级栏目:200元
三级栏目:100元
[注]:信息上传工作补贴的发放是以处室为单位,由信息管理处按栏目分
级管理核定。
二、 特殊岗位补贴
特岗补贴:300元
兼岗补贴:300元
[注]:为中心个别特殊岗位情况设置。由党群人事处负责核定。
(讨论稿)
根据中心目前的岗位工作特点,以鼓励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为原则,经中心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设置行业信息补贴和特殊岗补,发放标准见附件。其中,行业信息补贴的发放与上一个月个人考核评定挂钩,即通过月度考核系数B调节发放。 计算公式如下:
应发行业信息补贴=行业信息补贴标准×月度考核系数B
月度考核系数B(原则上为1.0):根据月度个人考核评定结果进行调整(另见考核办法)。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2008年5月12日
附件:
行业信息补贴和特殊岗位补贴的发放标准
一、行业信息补贴
1.行业研究工作补贴
高级:A:1000元 中级:A:600元 初级:A:300元
B:800元 B:500元 B:200元
C:700元 C:400元 C:100元
其中,初级补贴按职称分配:
初级A:300元(高级职称)
初级B:200元(中级职称)
初级C:100元(初级职称)
[注]:①原则上大部分行业研究人员进入初级档。
②享受高、中级档的行业研究人员,需经行业咨询委员会推荐,由中
心党政联席会批准。
③行业研究工作补贴由行业咨询委员会负责核定。
2.行业频道工作补贴
重点行业:300元
一般行业:200元
其它:100元
[注]:①重点行业是指在参与经济运行项目的15个行业中选出的7-10个参
与产业安全研究的行业。
②一般行业是指上述15个行业中未被选中的5-8个行业。
③其它是指未参与经济运行及产业安全研究的行业。
④行业频道工作补贴由行业咨询委员会负责核定。
3.信息上传工作补贴
一级栏目:300元
二级栏目:200元
三级栏目:100元
[注]:信息上传工作补贴的发放是以处室为单位,由信息管理处按栏目分
级管理核定。
二、 特殊岗位补贴
特岗补贴:300元
兼岗补贴:300元
[注]:为中心个别特殊岗位情况设置。由党群人事处负责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