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人事处工作任务目标及各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2007-04-17 来源:
一、工作任务目标
党务、人事、工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党政文件、人事管理、医疗制度、劳动工资、工会生活、退休职工及协调配合各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刘红林(处长)
1、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文件起草,对党务工作进行安排、检查、督办落实及总结。
2、做好党委会议的准备、记录和会务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各支部党委教育、管理工作。
4、做好来信来访等事务性工作。
5、做好全体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人力资源内外调配、协调落实工作。
7、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医疗管理、保险等工作。
8、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9、负责实施职工工作考核制度。
10、负责党群人事处的全面工作及中心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郭维雄:
1、做好与党务人事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处长做好档案、劳资、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具体工作。3、负责落实中心退休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
4、填报、起各种与党务人事工作有关的报表、文稿等工作。
5、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刘红林(工会主席,兼职):
1、按照《工会法》组织做好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对年老体弱和家中困难职工的照顾、慰问工作。
2、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学习和文娱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环境。